2016年09月03日【高雄市自治法守護喵天使遠離釘板牆刺】


如果不喜歡…是不是可以用比較緩和的方式來趨避防範呢?
為什麼要把家裡搞得像生人勿近的陰森鬼屋充滿刑具呢?
為什麼要把招財貓旺來狗往門外送往死裡傷害呢?

新聞報導
 

 

許多民眾因不喜流浪貓靠近住家、攤位或者逗留在自家汽機車上,都會使用牆刺或自製釘板釘床釘毯等(以下統稱釘板)趨避貓咪…然而這樣的方式卻是嚴重傷害到犬貓安危。
 

過去,協會多次接獲民眾投訴,有民宅或攤商因為不喜歡流浪貓逗留住家或攤商休憩,所以都會鋪設自製釘板、竹籤毯、碎玻璃等尖銳趨避物…雖然這些被投訴人皆口口聲聲表示沒有意圖要傷害貓咪,只是要貓咪不敢靠近…但這樣的行為已經明顯造成動物傷害威脅……

過去KCSAA處理的案件回顧
 
 
 2006年12月26日【惡魔轉世的虐貓狂】
 
 
 

2010年12月16日【恐怖麵攤~你吃麵‧她夾貓】
連結影片:恐怖麵攤


2014年12月1日【高雄一連兩起虐貓案件‧竹叉鐵絲樣樣來】
影片:釘網虐貓   新聞報導


2016年04月29日【虐貓釘板層出不窮‧高雄的友善在哪裡?】
 
 
 2016年06月21日【楠梓夜市的恐怖釘板】

反正又沒有貓受傷…
你有證據我傷到貓了嗎?
那我的車子怎麼辦?
那我的攤位怎麼辦?
施虐者理直氣壯的種種藉口…對我們來說只是強詞奪理!
受傷的貓咪不會說話…往往牠們只能拖著受傷的身體躲到角落…等著傷口癒合…或者等待死亡來臨……
倘若傷到路人甚至孩童又該如何是好?
 

過去…因為動保法規範的不完善,始終讓施虐者狡辯規避罰責……
但現在可是會直接開罰的唷!
 

為了補足動保法的漏洞,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多次積極爭取自治法的修改,在高雄市議員陳信瑜議員及幾名愛狗議員和動保團體、志士的簇擁下,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已於2016年3月完成修訂,其中第十八條第一項也明文規定:公私場所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金屬、木質或其他材質製成尖銳足以傷害動物之針毯、釘床等裝置,或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方法,防範或驅趕動物。
 

也就是說違反上訴規定者依法可處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

日前協會接獲民眾通報表示,在高雄市武嶺街的一戶民宅門口,屋主為了不讓貓咪跳到汽車或機車上,特地自製釘板並架設在自家機車上。
寧靜的巷弄裡…如刑具般的釘板顯得格外突兀,更讓人有幾分恐懼……

2016年9月1日晚間,協會會同高雄市動保處及轄區員警前往規勸並依違反動保法規定開罰。
 

一開始屋主聲聲怒言不願配合…但所幸在轄區員警積極熱心的協助並向屋主開導說明下,動保處稽查人員才順利完成稽查作業,並沒收現場釘板帶回銷毀。

其實,真的不喜歡貓貓在車子上休憩留下腳印…或認為貓爪會傷害板金…其實有許多方式可以防範……
在門前潑灑肥皂水等氣味較濃的異體防範驅離,或替愛車蓋上帆布,都是可以有效減少貓貓留下的足跡唷!

利用尖銳物品來傷害生命已達到自認為的守護財產,不僅毫不人道沒有理智…更嚴重觸法!協會在此呼籲並懇請大家切勿以身試法唷!!!因為依照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可不經勸導直接開罰!跟貓貓計較小爪印而傷了荷包…得不償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