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日【對生命→重重的踩‧對錯誤→輕輕的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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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1日,協會志工監督安樂死作業的過程中,赫然發現準備安樂死的小狗居然有植入晶片…為什麼狗狗入所的時候沒有發現?為什麼直到安樂死前才掃描到晶片?倘若協會沒有參與監督,那是不是就這樣執行安樂死?

事件始末    當天蒐證

 

2012年3月22日,協會理事長與志工前往壽山收容所要求當時負責捕犬與管理業務的林佳譓組長與葉欣宜獸醫師給個說明給個交代。
當天協會全程錄影,林佳譓與葉欣宜兩位信誓旦旦地表示捕犬車進行捕犬業務,當下會給予晶片掃描,捕獲後入所分配籠舍前也會掃描,但當時卻都沒有掃描到晶片……而該犬的犬瘟熱篩檢,結果為陽性反應;有鑑於狀況不好的狗貓容易將疾病傳染開來,故決定提早進行安樂死以維護所內其他犬貓健康。

協會當下卻一一戳破這兩位公職人員的漫天謊言!!!
捕犬人員前去捕獲該犬的那天曾因晶片掃描器外借而沒有攜帶,所以根本沒有掃描…
捕獲犬隻入所的分配應該要由獸醫師與正職人員點收分配並執行晶片掃描,但協會多次拍攝錄影卻發現點收的工作幾乎都是約聘人員在處理,而林葉兩人根本不在一旁…
兩人堅持該犬狀況極差,並已給予犬瘟熱篩檢與相關治療,然而當天協會將該犬領出立即送醫檢查,卻沒有檢驗出犬瘟熱的病毒,且狗狗經過幾天的治療後很快地恢復健康與精神出院!

光是上述的種種已經令人無法原諒,然而協會確耳聞該犬其實早已在安樂死前兩星期捕捉入所,但因為原本該進行多次晶片掃描的程序遭到省略,該犬在安樂死直行前被發現植有協會資料晶片,林葉兩人擔心協會追究沒有依照程序掃描晶片,故惡意竄改狗卡,並謊稱該犬病重急需撲殺試圖掩蓋過失。

林佳譓與葉欣宜兩人身為公務人員不但瀆職,還為了掩蓋過失而一錯再錯……
根據刑法第213條規定: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http://mywoojda.appspot.com/j5s/j5s?lawname=%E5%88%91%E6%B3%95&lawno=%E7%AC%AC213%E6%A2%9D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http://mywoojdb.appspot.com/j9s/j9s?lawname=%E5%88%91%E6%B3%95&lawno=%E7%AC%AC213%E6%A2%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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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譓與葉欣宜兩位公職人員面對社會大眾的質疑居然可以公然扯謊而面不改色,實為公務人員之恥。
雖然該林葉兩人已經調離動物收容管理組與相關作業,但懲處照理說不但不能免除,更應該撤離主管之職,以杜悠悠之口。

這起事件會經由考績會調查後給予建議,最後的裁決權是在動保處處長手中……那現任處長會嚴懲如此誇張瀆職甚至賤踏公職的兩人嗎?
目前動保處代理處長為“柯尚余”,然而據協會了解柯處長卻相當坦護林佳譓與葉欣宜兩人……

林葉兩人一再對生命狠狠重重地賤踏,倘若柯處長要對這樣不可原諒的錯誤輕輕放下淡淡撫平,恐怕是你我所不能原諒的!

高雄市壽山收容所在林佳譓的管理下烏煙瘴氣,不少愛心媽媽與善心認養人都曾被糟蹋過…毛孩子被送到收容所已經相當不幸了,在絕望中倘若連那一絲希望也遭隻手遮天矇上黑霧,那毛孩子們該怎麼辦???

包庇!是讓狂大妄為的惡魔手持雞毛當令箭最大的守護……期盼動保處嚴懲失職人員,不要逼迫傷心走上街頭!!!

 
動保處處長介紹與連絡方式 
市長信箱
 

影片:黑箱作業   林嘉譓組長縱容外包人員
 新聞:
華視

連結:一度發動抗爭    動保處換新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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