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8日,協會志工從錦州街的辦公室出發準備前往保育場探視毛孩子們,卻在經過三民區哈爾濱街時,發現了一塊醒目的牌子:『出售‧台灣土狗虎斑幼犬』
為了怕出售兩字不夠明顯,老闆還特地加了一塊黃底紅字的『出售』牌,希望路過的民眾都能駐足光顧……
今天協會恰巧邀約了動保處人員要一同前往高雄美術北五街處理民眾不當飼養寵物的案件,向動保處報告了這起事件後,動保處人員同意立即前往了解狀況。
來到了哈爾濱街這一戶人家,門口顯得有些雜亂,卻綁著幾個毛孩子…斗大的販賣犬隻字牌仍立在門前……動保處人員幾番詢問,飼主坦承這幾天才把牌子掛立出來,也承認自己有販賣犬隻的行為……
動保處人員拿出了記錄表填寫,卻以“疑似”兩字帶過……
據了解,由於大多數的民眾對動物保護法並不熟悉,若非情節重大者,動保處都希望能先以柔性勸導限期改善……
邊寫…稽查人員一邊告知動保法相關規定~
當這戶人家的女主人聽到了非法販賣寵物可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的罰款,她愣住了……『這麼多啊?』
據了解,這戶人家所飼養的土狗是多年前友人送的,自己在樓上也養了吉娃娃,但並沒有讓牠繁殖,飼主表示並不知道動保法已規範不得任意繁殖販賣動物,菁今日勸導後將立即收起販賣立牌,並保證以後不會再犯了!
在一旁協助蒐證的協會發現這戶人家並不像以往所處理的那些惡劣繁殖買賣的業者那樣囂張,姑且就相信了飼主的悔意,動保處也承諾若發現該住戶屢勸不聽,將依法重罰。
發現疑似非法販賣犬貓‧你也可以是個通報者
1.向賣家表示有意購買,請他留下連絡方式、地點、販售時間或名片
2.拍下一張販賣地點的照片
3.將您所知道及所蒐集的相關資料傳送到kcsaa322255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