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高雄楠梓
協會接獲民眾投訴
說附近的貓咪都受傷全身都是血慘死在路中。
結果發現有戶人家
60歲女性對貓咪充滿敵意在她們家放置自己做的刑具傷害貓咪。
協會已經跟高雄市動物保護處投訴。
“”請大家幫忙分享“”
讓想要傷害動物的人知道,這樣子的行為是會被唾棄。
“”大事不能化小“”
一定要開罰
不能給傷害動物的人有任何機會去傷害牠們。
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
例第十八條:
公私場所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金屬、
木質或其他材質製成尖銳足以傷害動物之針毯、釘床等裝置,或主管機關
公告禁止之方法,防範或驅趕動物。
未經許可使用前項裝置或方法者,主管機關得逕予拆除或排除並銷毀之。
公私場所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相關罰則: 將會被處以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
後續處理結果
隨時公佈








